【本報台北訊】補教名師徐薇在綜藝節目談論家中外籍看護惹爭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認定徐薇家中外籍看護幫忙打掃、清狗毛是從事「許可外工作」,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考量初犯,決定開罰三萬元,成為公眾人物違法使用外勞受罰的首例。
徐薇、藝人歡歡在五月十七日播出的談話節目中,笑談外籍看護趣事,徐薇指聘雇的夢娜會幫忙清理浴缸汙垢、掃家中蘇格蘭牧羊犬的狗毛;歡歡也說,外勞一定要跪在地上擦地板,家中床單、腳踏墊和浴巾三天就要換一次,引發立委關注。
台北市勞工局調查發現,夢娜雖然說徐薇在節目上所說的那些工作「是她自願做的」,但卻「未否認」從事許可外的工作。
勞局認定雇主有管理責任,明示、默示或消極容忍外勞從事許可外工作,都算是雇主指派的行為,最後不採認外勞「自願」之說。
勞工局副局長張基煜表示,雖然雇主登記的是徐薇先生江正明,依法僅能針對雇主訪視,但查訪過程徐薇相當配合,前天已開出處分書,近日就會寄達,若不服可在處分書送達後次日起、三十天內提出訴願。他強調,徐薇若再犯,將函請勞委會依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撤銷外勞招募與聘雇許可。
勞工局指出,徐薇雖是名人受罰首例,卻不是要求外籍看護從事許可外工作而受罰的個案,去年至今年四月,北市外勞「工作內容與聘雇目的不符」的類似「徐薇案」有七十七件,占了違法聘雇的五成。
勞工局強調,徐薇身為公眾人物,言行應更加謹慎,公開對外勞有不當歧視的言論及宣稱外籍勞工從事許可外工作的言行,都已違法,不允許以「節目效果」為由,公開類似言論。
至於歡歡的部分,其戶籍所在的新竹縣政府已在調查,若歡歡違規,依法可處三萬至十五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