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九十九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考生准考證三日寄發,大考中心說,若八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或領取通知,集體報名者,可洽代辦報名單位;個別報名者,以電話語音(○二--二三六四三六七七)查詢。
大考中心提醒考生,收到准考證後,要確實核校,若發現准考證姓名、身分證號、性別、考區、報考科目及相片等六欄,有任一欄與原報名資料不同而須更正者,應於十日前,將作廢准考證以限時掛號郵寄該中心,以辦理重製。
該中心也請考生好好保存准考證,除考生個人資料及考試地點,切勿書寫其他文字、數字或符號,以免違反試場規定。
准考證若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天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及二吋相片一張,向考(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大考中心十七日會公布指考考試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詳情可上中心網站(http://www.ceec.edu.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