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道路營建工程已成了台灣空氣污染的元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過去二年,工程進行期間沒作好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而受罰的案件,公共工程就占了四分之三,其中又以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收到的罰單最多。
據環保署統計,自二○○四年七月一日發布「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來,各地環保機關已開出罰單二百九十五張,罰鍰金額達一千三百萬元。
受處分的名單中,大多數是政府機關所辦理的公共工程,比例約占四分之三,其中,以高公局的三十九件居冠;其次依序是公路總局的三十三件及內政部營建署的二十八件;工程種類方面,則以建築工程及道路工程為主。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周淑婉表示,道路工程的污染防制工作,因為要同時顧及道路交通順暢及施工進度,確實有一定的困難度,但只要用心作,仍有其效果。因此,環保單位仍對違規的各公共工程依法開出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的罰鍰,並限期改善,目前各違規情形都已獲改善。
周淑婉指出,營建工程產生的粒狀物是造成空氣品質不良的原因之一,民眾如果發現工地有造成空氣污染情形,也可撥○八○○○六六六六六免費公害報案專線,向當地環保局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