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在擔任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任內,涉嫌掏空公司資產,從中獲利一億五千多萬元,台北檢署昨天偵查終結,依涉背信、商業會計法和證券交易法等罪,將張俊宏等十四人提起公訴,其中張俊宏被求處七年有期徒刑、同居女友林慧貞則被求刑六年。
起訴書指出,民國八十三年間,新聞局除原有三家無線電視台外,另開放第四家無線電視台,後由民間公司及全民電通公司合資的民間全民電視公司獲准成立,全民電通公司部分,張俊宏等人對外募資三十億元成立全民電通公司後,僅將其中的十億餘元入股民視,剩下的二十億元卻拿來投資怡鴻懋德、懋邦及買地、買房。
檢方認為,張俊宏為全民電通負責人,卻以種種手法欺瞞董監事和股東,將公司資金挪用來投資高風險或不利於全民電通的轉投資,導致二十億資金虧空近八成,但張俊宏、林慧珍等人犯後仍空言否認犯行,相互推諉,飾詞狡辯,無絲毫的悔意,因此對張、林兩人具體求刑。
同案被起訴的,還包括全民電通顧問郭源泉、黃燿德、幫助台中購屋的商人邵俊雄、房屋仲介郭維鴻、徐宜生、前全民電通總經理葉健一、林文雄、陳昇宏、全民電通總監朱清貴、張俊宏秘書謝玉貞,以及替林女操作代客投資的韓玉華、藍文隆等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