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明明國中小是義務教育、學費全免,但為何還要交一大堆游泳、腳踏車保管、蒸飯,甚至打掃費、警衛費等代收代辦費?教育部表示,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的收取由地方政府主管,但已建議縣市調整,以符合家長期待。
教育部國教司表示,國小代收代辦費應在一千元以內,國中則是一千五百元以內,且以課本費、學生平安保險、五十元班級費為主,但地方政府又加不少名目,才會愈收愈多。
國教司長楊昌裕表示,九十八年起即要求腳踏車管理費、健檢相關的尿液檢查費及寄生蟲檢查費、網路使用費,不得再納入代收代付費的收取,如今各校都不再收。
楊昌裕表示,未來希望各校不要收取的代收代付費,還包括蒸飯費、班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等四項,但是由於部分縣市財政困難,短期內無法取消相關費用的收取。
新竹市東門國小校長宋隆文表示,目前游泳費用全由市府補助,因此學生不必支付,代收代辦費只有數百元的簿本費,且清寒學生每人每年有家長會提供的六千元救助金,可用於支付代收代辦及校外教學費用。
但據了解,有些國中小學巧立名目,向學生多點代收代辦費,主要是為支付聘用身心障礙員工不足額的罰款,因這部分費用政府不可能編預算支付,學校少聘一位身心障礙者,每月就要被罰一萬七千多元,只能用代收代辦費來「自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