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兩岸第三次ECFA正式協商,可望在四月底、五月初舉行,經濟部長施顏祥表示,三次ECFA協商可望確立早收清單大項以及台灣早收項數要比大陸多、金額要比大陸高的原則。
施顏祥說,早收清單可望在第四次ECFA正式協商敲定,包括機械設備、紡織中上游、石化及其相關特化產品、運輸工具(車輛、自行車)以及少部分的電子相關產品,至於面板則列為次優先納入早收的項目。
他強調,第三次ECFA正式協商不會確定早收清單,但希望確立早收的輪廓,包括協議的文本、大體內容,最重要的是希望早收的大項、品目以及台灣早收項目要比大陸多、金額要比大陸多的基本原則必須敲定。
施顏祥估計,早收清單大約需要兩次正式協商才可以敲定,估計在第四次正式協商後,即可底定早收清單,至於要不要對外公布,施顏祥說,依據國際慣例,這要雙方協商。至於大陸希望保護的弱勢產業,施顏祥解釋,大陸對台灣實施十多項的反傾銷措施,就是大陸關切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