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這兩天的健康醫藥新聞,除了二代健保修正案問題、衛生署長的「單身可能易得精神病」爭議外,就是有關乳癌的報導,包括吃綜合維他命增罹患機率,及網球「女金剛」娜拉提諾娃罹病等,其中最不可思議的是標靶藥物給付,竟然「斤斤計較」。
健保局針對HER2陽性、腫瘤轉移的乳癌患者,給付針劑標靶療法「賀癌平」一年限定十三支,此標準是以體重五十五公斤為基準,如患者較重,需自費再施打好幾支;健保費率甫調漲,就傳出醫療「秤斤論兩」的荒謬事,給付「欺負」體型豐腴的乳癌患者,引發非議。
健保實施十五年來,究竟是保險或社福,糾葛曖昧、定位模糊,但非常明確的是,健保是強制投保,政府一聲令下,不論有無意願,甚或繳不繳得起保費,民眾都沒有拒絕的餘地。若說健保是保險,那麼保戶契約書應載明究竟生病可以「保」到什麼程度?要讓民眾心裡有個譜;若健保屬社福,治療確定有需要,政府就不該對民眾「綁手綁腳」,要責無旁貸負起照顧重任。
乳癌連續多年,高居女性十大癌症榜首,嚴重威脅生命,眾所皆知,急重症患者是最需要被健保照顧的族群。令人不解的是,健保局既然於今年初開放早期乳癌患者使用針劑標靶療法「賀癌平」,作為預防復發的治療,應該是經過審慎評估後所作的決定,既減輕弱勢者負擔,又展現「視病猶親」的襟懷,值得肯定。
可惜,健保局卻沒有「好人做到底」,以乳癌患者體重論斤兩訂規範,對體態豐腴的女性明顯不公,最是難以承受之「重」,掌權者無意中顯露的傲慢,難道不怕患者控告健保局「體型歧視」,甚或怠惰瀆職?
不幸罹患乳癌的族群以熟女居多,這個年齡層的女人,本來就比較容易發福,體重超過五十五公斤者,恐怕比比皆是,衛生署設下使用規範的底限,擺明是「挑瘦棄肥」,不怕誘導患者「走火入魔」?

舉例而言,某乳癌患者本來體重六十五公斤,罹病後暴瘦至五十七公斤,當醫師告訴她若再少兩公斤,一年可以省下藥費二十萬元時,她勢必陷入「天人交戰」,問題是,還有多少體力可「減重」?健保局的變相作法,是否太「殘酷」?
高醫大乳癌權威侯明鋒醫師說,健保資源有限,所以要「斤斤」計較,話說得沒錯,但卻搞錯了計較的對象。健保局該計較的是生產「賀癌平」的藥商,這項藥品納入健保給付,一劑收費高達六、七萬元,以一年打十三針劑計算,費用約八、九十萬元,形同藥商的「金雞母」,健保局若能和藥商議價,將單劑價格壓在五萬元內,就算患者體重超過五十五公斤,需要多打幾針,也在預算之內,根本不需要患者自費。
健保局擔負照顧全民健康之責,既然人民繳了保費,就應該主動「服務」,為民減輕負擔,如果不合理的限制給付,救人反而變成害人,而藥商可以不當「慈善家」,但請不要扮演趁人之危的「吸血鬼」。
魏杏林(雲縣北港/醫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