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交部擬從五月起分兩階段推動「護照申請親辦」制度,第一階段在各縣市擇一戶政事務所試辦,與旅行社委辦雙軌並行,但外交部要各縣市提供試辦戶政所卻發現問題很大,因為全國二十五縣市有十二個表示不願配合,比率近半。
護照將全面從傳統樣式改為晶片,外交部為了防範冒辦、爭取美國落地簽證等,擬修改護照條例,由現行代辦制度,改為由戶政所實施強制親辦。
據統計,目前民眾委託旅行社代辦量占護照核發數量的六至七成,如果全面改為戶政所辦理,恐怕無法立即實施,因此外交部提出兩個時程。
依據規畫,第一階段為今年五月到明年五月,在各縣市擇一戶政所試辦,加上外交部四處申辦點,共有二十九個試辦點,同時與旅行社委辦雙軌並行,民眾申辦須交照片填資料,初審合格再寄外交部核發,郵件往返將由目前四個工作天,延長為六天。
第二階段配合護照條例修正立法,擬從明年五月強制親辦,民眾須親自到戶政所、外交部申辦點辦理,對身障、重病等特殊情形,另研議變通方式。
不過,縣市政府對新制意見紛歧。據統計,台北市、嘉義縣等十三縣市已提供試辦戶政所;高雄市、台南縣、雲林縣等十二縣市則持反對立場,認為此制度欠缺法源依據,加上戶政所人力經費不足,工作負荷量大,「難以配合」。
旅行業許賢哲說,代辦護照純屬服務性質,晶片護照一千六百元,代辦加收兩百元,利潤微薄,民眾親辦利多於弊,但需做好便民配套措施,以免降低護照辦理效率。
嘉義鄧姓縣民說,與其讓戶政所收件再轉寄外交部「往返耗時」,何不委由內政部移民署縣市服務中心,設單一窗口收件核發,不是更簡政便民,又可隨到隨辦隨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