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目前申請停止健保,只需出示機票、簽證,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批評規定過於寬鬆,呼籲健保局檢討停保必要性,或改由民眾事後檢附出入境證明來核退保費
;否則民眾一旦落入「使用者才付費」的迷思,就失去健保互助的功能。
健保局承保組組長鄧世輝表示,民眾出國若超過六個月,健保法中允許民眾申請停保;但目前不需查核機票期限與出國事由,且回國後由民眾自行申請復保,因此若沒就醫,不繳保費也不會被查出。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健保強制在籍民眾納保,屬民眾義務。但健保局替出國者開啟一道豁免的大門,理由卻是「損失使用健保資源的權益」,這豈不是變相鼓勵民眾要用時再繳費。
督保盟認為,由於現行制度下,無法主動稽查是否返國就有復保,健保局應考慮讓民眾回國後,檢附出入境資料來事後核退保費,遠比現行稽查方式更有效率。
健保局指出,民眾停保後、也失去了就醫的權益,未必是有利的選擇;健保局再度強調,類似林志玲漏繳保費的案例應屬少數,若輿論認為此法條不夠周延,期待未來修法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