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火車長期產生噪音,讓軌道旁住戶不堪其擾,雲林縣斗六市一處軌道旁社區住戶,向環保局檢舉,環保局引用新公告的「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處分台鐵須在六個月內提出改善辦法,否則開罰十至五十萬元,成為地方政府處分台鐵的首例。
但是台鐵的回應教人失望,表示軌道存在已久,沿線房子是後來蓋的,感嘆是「乞丐趕廟公」,言下之意,台鐵不必負責,是居民活該選擇住在鐵道旁,怨不得人。
消除民怨是馬政府念茲在茲的施政,希望能以同理心解決民眾之苦,尤其是公務員必須抱持苦民所苦的態度,當今環保問題也是民怨之一,不論是噪音、水及空氣,只要受到汙染影響人民生活,就應改善。
但是,民眾投訴火車噪音有如狗吠火車,台鐵完全不理會,還認為是民眾自己要住在鐵路旁,有忍受義務,不應到處陳情、申訴,這樣傲慢的百年台鐵,不知環境已改變,及時調整角色,還有「老大」心態,難怪被民眾厭惡,如今雲縣環保局要求限期改善,就是警告台鐵要重視民眾感受。
隆隆火車聲或許對鐵道迷是美好回憶,不過台鐵得考慮軌道旁住戶的權益,應在最短時間內建造隔音牆、修繕火車運轉設施,或替住戶加裝密閉窗等措施,以消除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