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間2度宣示廢止歧視 許多國家只做表面功夫 中東婦女權益略有提升 障礙仍在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會議多年前曾兩度達成共識,宣示廢止依據性別而有所歧視的法律,近日公布的報告則指出,全球有三十六國仍存在將女性視為二等公民的法律。
歧視法存在婚姻、經濟、個人地位與性侵在內的暴行等層面。國際人權組織「立即平等」(Equality Now)表示,報告中所強調的國家,只是無法廢除歧視法國家的樣本。
一九九五年,一百八十九國在北京訂出女權目標「北京宣言行動綱領」,承諾「廢除任何現存的性別歧視法律」。
二○○○年,聯合國大會檢討綱領的落實程度,立即平等組織執行長畢恩艾姆(Taina Bien-Aime)「對各國政府明顯未遵守承諾,表達嚴重關切」,各國除了再宣誓廢除歧視法,也同意要在二○○五年達成目標。
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正進行為期兩周的會議,檢視各國多年後達成的進度如何。
許多國家仍不願廢除讓女性在婚姻中位居次等的法令,這些國家包括阿爾及利亞、以色列、日本、馬利、蘇丹、坦尚尼亞與葉門。它們的歧視法包括婚姻權利不平等、規定男方擁有女方監護權、允許一夫多妻,以及要求妻子順從。
例如伊拉克法律要求女性申請護照要先取得男性監護人或丈夫同意。在以色列,宗教法律禁止女人離婚,除非丈夫答應。沙烏地阿拉伯的女人則仍被禁止開車,還有其他各種限制。
許多國家的歧視法修正案帶有偏見、不完整或只作表面功夫,導致少有能提升女性法律地位的改變。
另外,根據美國非政府組織「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日前發表的研究顯示,過去五年來,中東國家女性已跨越若干受教育的障礙,也多了一點經濟自主性,但在就業上仍有很多不平等限制。
這份「中東與北非婦女權益:進步與阻力」研究指出,有十五國的女性權益獲得提升,尤其是科威特、阿爾及利亞和約旦。
其中,科威特在二○○五年決定讓婦女有投票權,以及參選國會議員的權利,是重要里程碑。同年,阿爾及利亞禁止代理結婚,並承認被監禁的婦女對其子女仍享有親權。
研究顯示,僅在葉門、伊拉克和巴勒斯坦區域,受內戰或愈來愈高的極端宗教主義影響,當地婦女權益逐漸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