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外交部配合中南美洲「榮邦計畫」所修訂的「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日前公布,即日起接受廠商業者申請。而為提高廠商到邦交國投資意願,補助辦法中,增加土地租金及銀行業營業場所租金補助;同時,補助投資的事業類別,也從過去的製造業擴大到電視媒體、石油探勘及金融服務業。
此外,補助項目、額度也大幅增加。在增加補助項目方面,從過去的三項,包括聘雇當地國員工薪資補助、廠房租金補助、融資利息補助,再增加土地租金補助以及銀行業營業場所租金補助兩項。
往後符合資格的廠商到有邦交國進行投資時,外交部補助在當地聘雇員工薪資,從現行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在補助廠房大樓辦公室租金方面,從現行的百分之二十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同時未來也把土地租金補助百分之三十列入補助範圍;融資利息的補助則是由現行的百分之三十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補助總額度上限提高到二千萬元;整個補助年限從開始申請後,為期五年。外交部得視年度經費分年無息撥付,其投資補助總金額,依其經投審會核准或備查之國外投資總金額為補助金額之上限,但其累計最高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二千萬元。
這筆資金,外交部計畫先從「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提撥二十五億元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