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法務部統計因貪瀆罪被判刑的公務員中,發現竟有逾五成的年終考績是「甲等」,平時考核的「品德操守」項目中,還高達八成左右被評定為「良好」,顯示主管考評與現實脫節,法務部已通函各機關加強人員考核作業。
法務部在清查過程中還發現,有公務員涉嫌主動向知名業者索賄百萬者,主管在其「品德操守」的平時考核項目上還勾選「優良」。也有曾數度涉及貪瀆案件、不時爆出向業者收賄、接受招待的公務員,竟被列為「重點栽培對象」。
據高檢署統計九十五年至九十七年七月止,全國起訴的貪瀆案件中,清查七百二十一人遭起訴公務員的年終考績,六成一是甲等,且多數是年年甲等,其中一百九十一人的平時考核資料中,被評為「品德操守良好」者,有一百四十八人,高達七成八。
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的貪瀆案公務員中,也有五成六的比率常態性地拿到甲等考績。相關人員清查後發現,公務員的平時考核與年終考績的評定結果,顯示主管考評與現實脫節,無法反映公務員品德操守的實際情況。
為使平時考核制度發揮防貪功效,法務部將「落實公務員品德考核及輪調機制」列為「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中,列為「落實公務倫理」具體策略作為之一,並籲請各機關落實平時考核及考績評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