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中華民國情報員在大陸失事被捕,家屬以往可以獲得生活照顧金和探親補助,但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底的一紙判決,讓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無預警地切斷近二十名被難情報員家屬的所有津貼。法院理由是,這些情報員被捕時,和軍情局聘用合作關係已結束。
立委林郁方批評上述判決後果嚴重,此例一開,未來包括大陸和外籍人士,誰還敢為中華民國工作?現在只有急速修改「國家情報工作法」,賦予情報機關發放費用的法源。
林郁方表示,這項判決雖然符合「公款法用」的原則,但大陸對「間諜罪」的法律追訴時間是「無限期」,這些人員可能在任務結束很久後,仍有被補下獄的風險。
若聘用的是台商、大陸政軍幹部甚或外國人,他們可能已在當地安家置產。如今竟要情報員一結束工作,就要放棄一切,否則一旦出事,概不負責,不少人就認為,「軍情局如果這樣不食人間煙火,只有笨蛋才會為它赴湯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