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以往民眾如果罰單逾期未繳,超過十五天就要加重計罰,交通部近日決定,逾期到案加重處罰天數,放寬為三十天,且加重處分級距也一併放寬,以增加民眾繳交罰單或到案裁罰的意願。
七月一日起,許多交通新制將上路,處罰加重,而為配合新制實施,交通部預定要修訂的子法,內容高達一百八十多條。其中罰單逾期未繳天數放寬;加重處分級距也拉大,分成三級,為超過三十天,三十天到六十天,以及超過六十天以上。
此外,交通部也決定,原本行人或慢車(如自行車),一旦違規可選擇交通講習取代,未來則取消,改為繳交罰款。而取消道安講習之後,估計約有六十五萬件的罰單受影響。
路政司長李泰明表示,七月一日起,也會針對微罪行為給予勸導代替處罰的優惠,預估宣導期至少有三個月,至於微罪的認定,交通部將採正面表列,原則上,罰款愈低的違規,愈有機會不必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