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藥 要罰錢 張雅雯 |2010.01.30 語音朗讀 110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剩藥未必是是過期藥,有些患者原本使用的昂貴抗癌標靶藥,當患者過世後,家屬能夠上網販售這些藥品,獲取剩餘價值嗎?答案是:「絕對不行!」根據〈藥事法〉規定,網路是虛擬環境,尚不能申請為藥商,違者為無照藥商,依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另外同時可能觸犯藥事法第六十五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依法可處二十萬至五百萬元罰鍰。 前一篇文章 【用藥小百科】吃藥不一定要加胃藥 下一篇文章 遠距照護 救急成效佳 熱門新聞 01兔子奧運 毛孩凌空跨欄萌翻天2026.10.1502南瓜重1431.5公斤 可望破紀錄2026.10.1403《365日》贈台北洲際酒店 點亮旅人心燈2026.10.1404佛光山印度中醫義診 偏鄉救病苦2026.10.1305【歷史遺痕】從兩座紀念碑看見 基隆的兩個時代2026.10.1306【散文詩】豐盛的稀缺 ──慢,才快。2026.10.1307中子星2026.10.1308不對稱攻擊威脅沙國 青年運動再炸沙國機場 土巴埃沙譴責2026.10.1309MLB李灝宇改寫台灣紀錄 明年拚開季名單2026.10.1310南非天龍隊普中交流 感謝星雲大師栽培2026.10.1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癌友凍卵補助受限 逾8成支持放寬癌別入秋溫差打亂睡眠節奏 關手機喝洋甘菊茶助眠莫名煩躁 茶飲、聞香有助舒緩每天吃蘋果紅葡萄 護心血管又降血壓伊正 化身寒士吃飽30大使中年後易腹脹火燒心 宜吃七分飽並戒消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