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賣藥 要罰錢 張雅雯 |2010.01.30 語音朗讀 103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剩藥未必是是過期藥,有些患者原本使用的昂貴抗癌標靶藥,當患者過世後,家屬能夠上網販售這些藥品,獲取剩餘價值嗎?答案是:「絕對不行!」根據〈藥事法〉規定,網路是虛擬環境,尚不能申請為藥商,違者為無照藥商,依違反藥事法第二十七條,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另外同時可能觸犯藥事法第六十五條,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依法可處二十萬至五百萬元罰鍰。 前一篇文章 【用藥小百科】吃藥不一定要加胃藥 下一篇文章 遠距照護 救急成效佳 熱門新聞 01土方之亂推高成本 房價漲壓浮現2026.02.0202【遨遊藝事】巴黎 黛瑪兄弟茶館(Dammann Frères)2026.02.0603向前有路 光明在望2026.02.0504菜市場變書房 攤商兒放學安心讀2026.02.0205佛教藝文本土化 昆士蘭美術館團隊訪中天寺2026.02.0506極樂寺彩繪燈籠 三好理念廣傳校園2026.02.0407兩岸新聞營師生 認識人間佛教2026.02.050830冊佛教徒必讀經典 台北書展亮相2026.02.040910年前震倒115死 台南維冠改建防震7級大樓2026.02.0610立春養生疏肝理氣 飲食調養少酸多甘2026.02.0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從給予到賦能 鍾欣凌陪視障者前行春天養生調肝理氣 綠、酸、辛吃法助發陽氣小傷口暗藏破傷風 引發全身僵硬 過碳酸鈉輕鬆去汙 大掃除省力不傷身老化非不可逆 正姿、修心助回春立春養生疏肝理氣 飲食調養少酸多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