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聯邦檢察官二十五日指控在逃的前瓜地馬拉總統波蒂佑,把在職時侵吞的數以百萬美元計的公款進行洗錢,包括台灣提供的一百五十萬美元捐款。紐約一個大陪審團已把他起訴,如果罪名確立,最高可判二十年徒刑,罰款五十萬美元或課以洗錢價值兩倍的罰金。
美國當局要求把五十八歲的波蒂佑引渡到美國受審,但瓜地馬拉警方二十四日表示,他們搜索了波蒂佑在瓜地馬拉市的兩個住所,以及他的出生地東部大城札卡巴,但未發現他的蹤影。
二○○○年至二○○四年擔任總統的波蒂佑,侵吞了數以百萬美元計的巨額公款,並把部分侵吞款利用在美國和歐洲等地的銀行洗錢。
波蒂佑利用各種國際銀行帳戶洗錢,包括佛羅里達州、列支敦斯登、倫敦、盧森堡、巴黎與瑞士。波蒂佑的政府後來在國內被控貪腐,他失去免於被控的豁免權後即於二○○五年逃到墨西哥。二○○八年十月,他自墨西哥被引渡回國,等候侵吞公款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