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四月起再調降電信資費,固定通訊費率降百分之四點八一六,手機費率則調降百分之五;加上物價指數後,實施後第一年將分別調降百分之五點六八六與五點八七。
固定通訊費率包括ADSL電路月租費、網際網路互連頻寬雙方互連費、數據專線電路市內與長途批發電路月租費、長途電話通話費與市話減價時段合理化,每年調降百分之四點八一六,連降三年。
行動通訊費率部分包括2G和3G業者,項目有國內簡訊(實施年度一年)、網外行動通訊費(包括行動間網外、行動撥市話,為期一年)與行動語音接續費,連續兩年調降百分之五。
NCC表示,行動電話費率未來考量改採批發價格管制,重建市場競爭環境,不再以現行的零售價格進行費率管制。
不過,電信業者隨即表示,這波調降政策將嚴重危害電信業生存,因此暫不接受NCC調降方案,不排除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