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法新社四日報導:「美國的百萬、千萬與億萬富豪們現在可以安心去死了」,因為在國會對遺產稅法修正的立法怠惰下,他們身後「不必」繳一毛錢稅。
被批評者指為「死亡稅」的遺產稅法,已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滿失效,因此在今年內死亡的人,身後沒有任何遺產稅的問題;但任何到二○一一年還活著的富豪,身後則必須繳納鉅額遺產稅。
這個奇怪的現象,是二○○一年布希總統任內所施行的一項法律造成。這項稅法逐年提高免稅額至二○○九年的三百五十萬美元,並明定二○一○年完全取消遺產稅。
但為了預算理由,這項稅法又明定期滿失效的「落日條款」,自二○一一年起恢復修正施行前所定,對超過一百萬美元的遺產課稅百分之五十五。
遺產稅法是過去十年來爭議最大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