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立法】宗教團體法草案 黃麗馨講解

賴台生 |2009.12.28
3893觀看次
字級

【人間社記者賴台生大樹報導】「宗教立法探討」是各宗教界人士最關心的議題,講習會的主辦單位邀請到內政部民政司長黃麗馨與秘書王明陽,分別針對我國宗教立法淵源、現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向與會僧信做簡要的說明。

黃麗馨司長首先指出,宗教自由是人權重要發展的指標,我國憲法第七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宗教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我國憲法明定的「宗教自由」已不敷時代需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審查通過草案條文,希望「宗教團體法」能早日三讀通過,正式立法保障宗教界。

王明陽秘書表示,「宗教團體法」草案內容對於宗教界最關心的財產管理、納骨塔等均有明確規定,希望在有條件限制的情況下,解決困擾寺院多年的現實問題。

與會法師把握機會提出納骨塔設立年限、預算決算等相關問題。黃麗馨司長表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的「宗教團體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納骨、火化設施已滿十年者,視為宗教建築物之一部分;不及十年者,則依殯葬管理條例處理;至於預算、決算問題,希望宗教自律、自治,預算部分保留;決算書表、收支報告備查。

最後,黃麗馨司長語重心長地表示,與會各宗教界人士用心聆聽枯燥的法條,讓她深感責任重大,民政司未來一定會努力制定讓大眾放心的「宗教團體法」。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