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地院在九月間判決扁案後,告發前總統陳水扁等十一人涉貪汙等案。
台北地檢署分案後,本周起將展開偵辦動作,傳喚扁辦秘書陳心怡、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秘書陳慧雯說明。
扁案合議庭告發的被告除陳水扁外,還包括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友人種村碧君、扁辦秘書陳心怡、林德訓秘書陳慧雯、前華紙董事長羅勝順、羅施麗雲夫婦、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及台泥董事長辜成允。
北院的告發函一式兩份,正本交給特偵組,副本由北檢簽收。特偵組與北檢協調後,初步規畫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種村碧君、辜成允由特偵組偵辦;陳心怡、陳慧雯、羅勝順、羅施麗雲、李界木、魏哲和等則由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日前已發出傳票,要求陳心怡、陳慧雯說明。十二月初傳訊羅勝順、羅施麗雲、李界木、魏哲和等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