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時的關稅稱「算緡錢」,緡是一千錢,算是二十錢,也就是值一千錢的商品貨物要徵二十錢的稅,稅率為百分之二(也有的時候二千錢才徵一算、四千錢才徵一算,稅率分別為百分之一和百分之零點五),這是鼓勵貨物「進口」的措施,以嘉惠一般消費大眾。
雖然有時貨物從產地運到市場,需經過好幾個甚或十多個關卡,稅率累積百分之十幾或百分之二十幾,但是比起今日動輒百分之二十、三十,甚而百分之百的進口關稅,古代的關稅算是很低了。
這也可見今日進口關稅的擬定,照顧工商企業家、財團富賈的考量多於嘉惠一般消費大眾。古代政府「重農抑商」的政策,和今日政府「官商互惠」的政策相較,真是大相逕庭的。
漢朝時的商人也需另繳市租,這相當於今日的「營業稅」,漢朝營業稅大體不超過交易金額的百分之三,比今日的百分之五仍低。
漢朝時也徵車稅和船稅,如果不是官吏、不是紳士、貴族、軍人而擁有馬車的話,要繳二算(四十錢)的稅給政府,私人擁有的船在五丈以上的話,要繳一算(二十錢)的稅給政府。如果逃漏車船稅,一被查到,不但要罰一千錢,還要到邊疆服一年的兵役;如果有人檢舉誰逃漏車船稅,則可獲獎金五百錢。
漢朝時的車稅船稅大概只繳一次即可,比起今日的牌照稅年年開徵,當然既便宜又省事;但是漢朝政府對逃漏稅的車主、船主,處罰都很重,不但要罰二十五倍的錢,還要服一年的兵役,真是最苛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