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內又核准一家事前自我審查器官移植手術的醫院!繼振興、高雄長庚醫院後,台大醫院也獲准事前自我審查器官移植手術,可免除向健保局事先報備的時間浪費,掌握時間搶救器官衰竭病患。健保局表示,醫院仍須提供術後資料,以利後續監督。
中央健保局醫審小組主任高資彬昨天指出,在二○○四年五月時,振興醫院率先向健保局辦理心臟移植手術事前自我審查;隔年六月,高雄長庚醫院辦理肝臟移植事前自審。最近,台大醫院的心臟移植手術也獲准自審。
他說,目前各項需要報備健保局事前審核的醫療項目,在資料文件齊備的情況下,平均需要三點八天,若須補件,需時更長,對臨時獲得腦死者捐贈器官的醫院來說,會錯失時效。
大約一、二個月前,一名肝癌病患經台大醫院評估需要換肝,但院方事前向健保局報審,被健保局器官移植委員會的專家醫師打回票。這位病患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前往中國大陸換肝保命,不料卻留下後遺症,須回台就醫,此一事件曾引起媒體關注。
高資彬說,為尊重專業自主,歡迎器官移植技術成熟醫院,向健保局申請事前自我審查,簡化行政作業。但須具備相關條件,他說,須做手術前評估,定期提報手術存活率資料,以監督手術品質與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