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國務院二十六日發布二○○九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報告指出台灣的法律、社會與政策都尊重宗教自由,相關狀況在過去一年沒有改變。
今年的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共評估一百九十八個國家在二○○八年七月一日至二○○九年六月三十日間的宗教自由狀況。報告在完成評估程序後,由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發布宗教自由不佳的「特別關切國家」名單,並與相關國家磋商,試圖改善當地的宗教自由條件。
報告中指出,台灣的憲法保障宗教自由,法規與政策也尊重宗教自由,政府與社會領袖都正面推動宗教和諧;與前一年相較,台灣的宗教自由並沒有變化,沒有已知的宗教犯、也沒有針對不同宗教的社會性欺壓或歧視,非常肯定台灣的宗教自由。
希拉蕊發表會報告時表示,宗教自由對美國人有其特殊意義,因許多早期移民就是為了信仰權而離開母國;但宗教自由並非美國人專有,是普世價值,是健康社會的基石。
希拉蕊強調,宗教議題是美國外交的重要一環,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就是宗教議題的核心,每年皆由駐各國使館與華府的專家匯整,完成這份全球最詳盡的宗教自由報告。
希拉蕊指出,今年報告的重點之一就是跨宗教交流,例如菲律賓、約旦等都有傑出表現,都為增進人們互相了解、降低衝突而作出貢獻。另外,美國也增加多項計畫,以增進不同宗教間的了解,目標在於建立共識、創造和平。
另外,報告指出,中國擔心新疆與西藏的宗教活動會與分離運動合流,因此仍嚴厲打壓新疆與西藏的宗教自由,許多宗教活動都受限。負責民主、人權與勞工事務的助理國務卿波斯納表示,中國仍將宗教分為「正常」與「異常」,未經許可的宗教團體,如維吾爾穆斯林、藏傳佛教、法輪功,其信仰自由往往受到政府迫害。
波斯納表示,美國編纂宗教自由報告的目的,並不在成為國際宗教自由的仲裁者,而是希望以國際社會成員的身分,不斷改善國際人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