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名賴姓盲胞,在家中聽聞外面廣告車宣傳,得知音樂教室的樂器將跳樓大拍賣,竟打電話報警求助,轄區派出所擔心拒絕後遭投訴,只好一路找尋廣告車。
會有此種浪費公共資源又自以為是的荒唐行徑,說穿了就是民主不成熟和公民素養不及格,人民把警察當「公僕」之餘,進而把自己當成「帝王」。任何公共資源,都是花用人民血汗去成立和運作,若基於自我利益、投機取巧而濫用,那就是公器私用的「國鼠」行為。
而警方對此自當問明後拒絕,若只是因為怕胡亂檢舉後,要大費精神處理,那只會助長是非不分、資源濫用的歪風,未來此種不務正業又不敢說不的服務,也會愈來愈多。
邱霞(北縣新莊/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