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十六日對歷時三年多的黃禹錫案作出一審判決,以侵吞研究經費和非法買賣卵子罪,判處黃禹錫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三年執行。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二十六日在判決中還同時認定,黃禹錫此前在美國《科學》雜誌上發表的有關人體幹細胞的研究論文部分造假事實成立。
黃禹錫宣稱的研究突破,一度震撼全球科學界,但他的研究後來卻被查出是造假。法院表示,黃禹錫知悉,他的研究團隊發表的科學論文中,數據被動過手腳。
黃禹錫曾是南韓首爾大學教授,二○○四年和二○○五年,他領導的研究團隊先後在《科學》雜誌上發表論文,宣布成功複製人類胚胎幹細胞和患者匹配型幹細胞。被譽為「幹細胞研究先鋒」的黃禹錫,隨後從南韓的一些金融機構領取了二十億韓元研究經費,南韓政府也向黃禹錫提供了研究經費。
二○○五年年底,有關黃禹錫幹細胞學術造假的醜聞逐步被揭露。首爾大學經調查最終認定黃禹錫學術造假,並宣布解除他的教授職務;南韓政府也取消了授予他的「最高科學家」稱號。
南韓檢察部門於今年八月對黃禹錫提出詐騙、侵吞研究經費和非法買賣人體卵子等指控,並要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但法官二十六日判刑時表示,由於黃禹錫有悔意,因此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