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改善癌末病患生活品質,自本月開始,中央健保局放寬tramadol HCl止痛藥物。對於其他止痛藥無法控制的疼痛病患,也可使用。健保局提醒,但為了避免成癮,非癌症病患必須每三個月接受評估。
健保局藥材小組組長陳尚斌表示,原本tramadol限用於急性中度至嚴重性疼痛,經其他止痛藥,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SAIDs)治療三天後,仍無法控制疼痛者。而就算開立給病患使用,總處方日數應小於五天的限短期使用。
馬偕醫院疼痛控制科主任醫師陳建全指出,tramadol類似可待因的中樞性止痛劑,用以緩解中度至中重度疼痛。屬於弱效鴉片類止痛藥,大部分為癌症病患止痛、手術後止痛,或使用於二周短期疼痛病患。
陳尚斌說,嗎啡類止痛藥物使用者多為癌症病患,為了提升癌症病患的生活品質,因此放寬tramadol給付規定,經其他止痛藥,或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SAIDs)治療後仍無法控制疼痛,或有嚴重副作用者的中度至嚴重疼痛病患,可以使用。
他表示,為避免病患成癮,使用超過五天時,須檢附疼痛評估報告,並每隔三個月須再評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