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環境變遷議題之浮現,與科學的發現有相當的關聯。事實上,若沒有科學的發現,今日受到全球正視的環境議題,或許根本不在人類社會的關注之列。
以臭氧層破壞為例,氟氯碳化物無色無臭,廣泛用於日常生活中,不對人體有任何傷害,發明或使用初期並不認為它是污染物。直到1970年代,相關的科學報告顯示,氟氯碳化合物是造成地球上空臭氧層破洞的元凶。又如大量地使用石化燃料產生許多碳化物及硫化物,經科學的研究報告指出,這些溫室氣體吸收紅外光產生熱,形成溫室效應,使得大氣溫度有上升的趨勢。
由於科學上的證明,我們得知全球環境逐漸在改變中,而這改變往往是我們對環境破壞之後,所產生的負回饋,諸如氣候暖化、異常氣候、水資源缺乏、海平面上升、地層下陷、生態系統改變等。全球環境變遷議題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其影響我們生活環境,降低生活品質,也同時延續到對未來世代的傷害。因此,我們必須要改變經濟發展政策,朝向一個永續發展政策的目標前進。所謂「永續發展」其意義根據聯合國布朗特蘭委員的說法是:『一個在滿足目前人們需求的同時,不至於損及未來世代滿足需求之能力的發展』。這也是我們面對全球環境議題時,需要將時間面向納入考慮,追求「跨世代」褔祉的社會。
從世界觀來看,環境議題已成為國際間政治、經濟、貿易的重要籌碼,歐美先進國家就經常拿台灣的環保和生態保育問題,作為經濟制裁台灣的利器。然而,在國際環境議題上我國的代表性卻嚴重不足,因此我們應儘量透過國會立法與國際法規秩序取得聯結,強化我國環境的主權層次,方能在國際法與國內法規範的互動中,建立相當程度的主體性。如此一來,非但可以減輕國際制裁的壓力,更能避免壓力下立法或壓力下管制的忙亂。此外,環境議題可以作為我們外交突破的途徑,透過對主導國際(即使是區域性)的環保事務,我們可以與其他國家進行各項的合作計畫。不過,我們本身在環境保護的工作上得更努力,加強環保理念與務實作法,並且建立起永續發展的理念架構。「全球環境議題」只僅在字面上涵蓋「全球」,在實質上更是應該跨越學門,因此更加突顯,其教育面上的困難與必要性。(台灣大學全球變遷研究中心教授)
(「通識教育季刊」第七卷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