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鉛筆,我總忘不了小時候,父親用削甘蔗的甘蔗刀,幫我們兄妹削鉛筆的兒時回憶。
兒子的年代,當然不再有以甘蔗刀削鉛筆的身影了,取而代之的,是自動削鉛筆機,鉛筆插入削鉛筆機,手轉一轉,尖細的鉛筆就可書寫了。
但最後只剩下五、六公分的鉛筆,握拿就嫌短了些,孩子又自幼總嚷著「任何東西都要留下來做紀念」,留啊留的,鉛筆盒裡竟飽滿著一大把這樣的超短鉛筆,「總不能一根根再如此的留下來吧!」我嘮叨著。
「不行,我就是要留,我跟它們都有感情」兒子抱在胸前高聲抗議著。
後來,孩子的爸,用桌曆的硬紙板裁開來,套入兒子的超短鉛筆,捲繞起筆身,再黏上透明膠帶,就此伸長了握筆的管身,延續了這超短鉛筆的書寫生命;而且是「兩頭筆」。兒子還故意上下兩頭,插入他自認為有「美感配色」的不同顏色鉛筆,也果真就這麼的帶到課堂裡。
「哈!同學都跑來跟我借鉛筆喔,他們都說我的筆好奇特、好好玩喔,隨時可變換不同顏色、圖案的筆身,他們也都好想要喔
!」兒子甜燦的叨絮中,又大聲說了一句:「媽咪,妳應該再看看《小王子》那本書啦!大人都不懂得小孩子的『價值』」。
法國飛行員兼作家聖修伯理(一九○○至一九四四)寫的《小王子》,以寓言式隱喻筆法,在在言傳大人僵硬世故的價值思維觀,現實功利與數字化的市儈精算,天差地別的迥異於孩童的清新天真,及豐富的想像力;」誠如書中所言:「只有用心靈,才能看得十分清明。真正重要的東西,不是用眼睛就能看到的。」
《小王子》這本書是我講給兒子聽的,但這回卻因這紙管鉛筆,反而是孩子對我道破書中雋永意境,看來,我是該再次靜心的讀讀這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