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語法句經】{38}真正有意義的事情

本覺法師 |20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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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利他事,忽於己利益(涅槃)。善知己利者,常專心利益(涅槃)」。─《法句經》



若把時間縮短來看,人的一生其實可視為「如何度過一天二十四小時」的問題。睡醒了就吃,空閒時去過問無關緊要之事,有時還會做一些壞事。對於這種虛度光陰的生活,我們應當深刻反省,捫心自問,看自己是否對他人毫無助益,而只是一味製造事端,使這世界變得更加紛擾。

相傳釋迦牟尼佛於弟子面前宣布將會在未來三個月內入滅後,弟子反應不一,有人痛哭哀嚎,有人則想在佛陀身邊多留片刻,只為聽取佛陀剩下的教誨。還有一些弟子守在佛陀身旁,無微不至地侍奉年邁的導師。

弟子中有位比丘叫做阿塔達塔,他想:佛陀還在世間時,我該做些什麼事才是最有意義的呢?經過一番思考後,阿塔達塔領悟到,唯有趁佛陀還在世時,自己也證得最高的領悟境界—阿羅漢果,那才是最珍貴、最有意義,且別人無法代勞之事。於是,阿塔達塔比丘下定決心,一定要在佛陀尚在人世時證得阿羅漢果,並開始勇猛精進地修行禪定。

佛陀看見阿塔達塔精進修行,在大眾面前對其大為讚嘆:「這是個真正了解為師心意的弟子!這是真正尊敬如來的行為啊!」佛陀還告誡眾人,為了恭敬禮拜即將入滅的佛陀而供養香、花,或寸步不離佛陀的舉動,是不正確的行為。

平時勤修佛陀教導的三學—戒、定、慧,這才是真正尊敬佛陀的態度。佛陀對弟子將時間浪費在毫無益處的事情上倍感惋惜。

我們應以上述偈頌及佛陀的警策來反躬自省,看自己在無益處的事情上浪費多少時間,看自己是否埋頭於無價值的事中。

佛法把對生命的尊重列為第一戒,將抑制貪欲列為第二戒。對於佛教徒來說,真正幸福究竟在何處?一天二十四小時裡,不管在那一刻都要找尋「真我」,並找出真正有價值的事情,做好啟程的準備。如此一來,才能找出只有自己才辦得到的、真正珍貴且有意義的事,並且「只管去做」,使自己不被任何毀譽所動搖,一直精進修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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