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政部去年公佈的數據,國人平均餘命男性為七十三點三五歲,女性為七十九點零五歲,分別較前年增加零點一三及零點一一歲,在國人壽命持續延長之時,醫療支出也同步增加,想趁年輕、未雨綢繆的民眾,也苦惱著究竟應該怎麼投保醫療險才會划算?隨著愈來愈多人購買醫療險,所引發的理賠糾紛也愈來愈多。究竟導致『保了沒賠』的原因是什麼呢?消費者投保保險的理賠權益誰來維護?
為什麼不賠我
醫療保險的理賠讓很多保戶大呼「為甚麼不賠我?」;這些醫療理賠糾紛不外乎消費者對自己買的險種認知與保險條款不符;及當初業務員講可以理賠的在事發之後保險公司卻不賠、只是因為不動手術刀就與保險公司認定的手術不同而不賠、保戶隱瞞已經得病的事實帶病投保等。
資深壽險從業人員黃德芬就提醒消費者,簽下要保書之前,最好逐項請業務員解釋清楚,確實瞭解保障內容與理賠項目,甚至連不賠什麼都清楚之後再親筆簽名。她也呼籲保戶切忌有帶病投保、隱瞞生病事實的行為,只要一至五年前曾經開過刀、住過院都誠實告知業務員,否則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很有可能都不理賠,或解除契約,對保戶來說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慎選醫療險
(一)實支實付型醫療險
保險公司視保戶因醫療事故實際支出多少費用,經扣除健保局給付,核實後理賠給付的醫療險。在這種狀況之下,此類型醫療險的理賠已趨嚴格,但「雜項費用保險金」卻仍可用來支付醫療以外的費用,例如證件費、材料費.....等等。其他,例如醫師指示用藥、指定醫師、特別護士、病房費差額、靜脈注射、救護車資.....等等,這些開銷都可藉由此類型醫療險來補償醫療支出,所以這種醫療險還是不可或缺的。
(二)定額型住院醫療險
醫療保險給付完全與全民健保不相衝突,只要開具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即可申請
理賠。例如:投保住院日額附約一千元。若住院十五天,則不須收據,可憑診斷證明書申請住院保險金壹萬伍千元。定額型住院醫療險在理賠時不須收據,的確可以減少很多糾紛。但它的缺點在於無法申請醫療雜項費用或傷害門診給付,因此購買定額型住院醫療險時,應搭配適度的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使保障更完備。
(三)終身醫療險
現在的醫療險大部份保到六十五歲至七十五歲之間,而坊間現在有繳費限期終身保障的醫療險。越早投保,保費越便宜,年輕時因病住院的機率也小,等十五~二○年繳費完畢後,隨著年紀增長,住院機率增加,就可動用帳戶餘額,所以及早投保帳戶型終身醫療險頗為划算。由於帳戶型終身醫療有額度的上限,保戶最好定期依據教學醫院的住院費用調漲幅度,彈性調整個人的醫療險保額,才能支應未來的醫療開銷水平。
確認投保保險的理賠權益
消保會強調,保險是一種高度專業,消費者在投保時,不見得清楚每一個細節、每一個文字代表的意義以及局限的條件,因此,保險公司對於消費者更應善盡告知、且有協議條款之義務,使消費者明確了解未來如果發生狀況,雙方擁有協議空間。未訂有協議條款之保險契約,保險公司亦應主動告知,找到一個雙方可以接受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