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消費者保護團體日前抽查十二家民宿,發現有七成五超收訂金,不符合行政院消保會審議中的「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旅客直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草案)」規定,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
其實看似發展蓬勃的民宿業,除了發生超收訂金所導致的消費糾紛外,也存在一些其他問題。據統計資料顯示,全台有三千兩百多家民宿,其中百分之十二(四百零九家)非法,不合法原因多為消防、衛生、保險不符規定,或屬違建、增建等,旅客住宿安全堪虞。
另外,依民宿管理辦法,所謂的民宿是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規模以五間客房數、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為原則,但休閒農場、偏遠及離島地區,卻准許設立十五間以下客房數、客房總樓地板面積兩百平方公尺以下的民宿,而且這類民宿多以專業經營,已與一般旅館經營無異,若再以民宿管理辦法規範,可能不周全。
隨著國內旅遊持續成長,住宿需求亦增長,若以民眾選擇民宿的比例逐年成長觀之,民宿已受國人歡迎,政府及業者必須保障遊客住的安全、品質及消費權益。
呼籲行政院盡速審查通過「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各縣市政府也應配合觀光局的督導,輔導不合法業者合法化,及落實民宿訪查工作。
另外,由於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許多原住民保留地、偏遠地區的觀光景點,觀光主管機關應慎審評估在這些地區設立較大規模民宿的適當性,並考量將規模較大的民宿,列為一般旅館管理範圍,俾保障旅客權益。
曾慧青(北市/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