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佳婚後不久即懷孕,先生和婆家體恤她懷孕辛苦,要婉佳把工作辭掉,專心在家待產。生完小孩後,婉佳專注於照顧孩子,疏忽經營和先生的感情。
先生是一家貿易公司經理,時常和廠商應酬,有時凌晨才回家,有了孩子後,徹夜不歸的情形愈來愈頻繁。
婉佳漸漸發覺先生不對勁,每天早出晚歸,對於孩子和她不聞不問,她彷佛像單親媽媽。
孩子生病,她只能一個人,在凌晨三、四點,獨自開著車送孩子掛急診;孩子的就學過程,先生也完全不參與,這樣的生活,整整過了六年。
六年痛苦的婚姻生活,把婉佳折磨得不成人形,婉佳痛下決心,要為自己活一次,於是跟先生提出離婚,對家庭漠不關心的先生,以小孩監護權,和封鎖所有經濟來源威脅婉佳,以為軟弱的婉佳會因此投降。
婉佳想:為了孩子,她已死守六年的婚姻,卻喚不回先生一個關愛的眼神,淚流盡,情已絕,沒有絲毫值得婉佳再留戀。簽完離婚協議書,她知道孩子已不屬於她,母子的情緣只有短暫的六年。
現在的婉佳,看起來神采飛揚,積極進修充實專業能力,雖有眾多追求者,但她決定,要先學習如何愛自己,再學習如何愛別人。婉佳重新在生活中找到自我,找回自信。
一段失敗的婚姻,或許會把女性推下懸崖,然而聰明的女性,卻懂得懸崖勒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