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如果要用消費券付醫藥費請注意,由於醫療院所非屬營利事業單位,部分醫療院所九月二十日之後就不收消費券,有意持消費券就醫民眾請注意使用時效。
台北榮總、三軍總醫院收取消費券的截止日就是九月二十日,院方表示,依內政部規範,消費券可使用到九月底,但只有營利事業單位可持券到銀行兌換現金,醫院向民眾取收的消費券大多給付給相關供應廠商,因應會計作業,必須提早截止,請民眾見諒。
新光醫院收取消費券截止期則提早一天,九月二十九日前患者仍可使用消費券支付門診、住院費用。台大、長庚、北醫、國泰、馬偕、台安醫院等,收取消費券可到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