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喧騰一時的軍方採購買官弊案,板橋地院昨天宣判,前後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肖龍為求晉升上將,與工程掮客林治崇期約六百萬元買官,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判處袁肖龍十年四月有期徒刑。
主嫌林治崇被依行賄罪判刑三年、褫奪公權三年;法院解釋,因為林治崇部分自白犯罪,因此予以減輕。軍備局軍官楊東山之妻蔡瑜收受賄賂近兩百萬元,被判刑七年、褫奪公權三年。
涉案「四大金釵」中,丁顗慈與許佩君被認定協助林治崇行賄,但因兩人是受雇,法官分處兩人一年八月、一年四月徒刑,均緩刑三年;另張雯雅、陳靖捷、林治崇助手薛奇昌及工程包商巫毓貞都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