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扁家子女及前台北一○一董事長陳敏薰等人偽證案,法院昨天一審宣判,且未給緩刑。若未來定讞刑度與一審相同,陳幸妤姊弟與趙建銘可服社會勞動。
合議庭並函送檢方偵辦,致中、幸妤及趙建銘三人有無涉及貪污共犯,及阿扁有無教唆共犯。
這起因扁案衍生的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偽證罪判刑陳幸妤、趙建銘、陳致中一年,依教唆偽證判吳淑珍兩年。四人因符合民國九十六年減刑條例,且在判決前自白,坦承犯罪,因此刑期各獲減半為六個月、一年。
陳敏薰則被法官認為對於案件有重要關係事項,作多次虛偽陳述,事證明確,且自始至終都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判刑一年半,全部被告都可再上訴。
法界人士認為,雖然吳淑珍與子女、女婿等過去幾年都沒有被判刑確定的紀錄,但吳淑珍與陳致中涉及扁案,都將於十一日宣判,趙建銘則涉台開案,一般法官在這種狀況下都不太可能給予緩刑,加上陳幸妤在偽證案被法官懷疑涉拿國務費私用,無人獲緩刑並不意外。
如未來定讞刑度與一審相同,吳淑珍可以身體狀況為由,聲請免入監服刑,扁家子女若不想坐牢,可選擇易服社會勞動,尤其陳致中有法律專長、趙建銘有骨科、陳幸妤有牙醫專長,未來提供免費法律諮詢與看診,都可做為易服社會勞動的選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