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老年失智、大腦病變、心臟衰竭、肝硬化等末期病患 均適用
【本報台北訊】中央健保局公告,將自九月一日起正式把住院安寧療護及安寧居家療護納入健保給付項目,除把癌症及運動神經元疾病(漸凍人)納入外,包括老年失智、大腦病變等七項疾病的末期病患,只要經醫師評估及病家簽署同意書後,即可選擇在醫院或住家接受安寧療護。
所謂安寧療護或緩和醫療,是指當患者所罹患嚴重漸進性疾病且無法治癒時,醫療的重點是以維持病患的生命品質及尊嚴,消除末期病患的身體疼痛、不適或心理壓力,並在瀕死階段放棄不必要的急救,讓病患安詳走完人生最後一程,這種人性化的照顧,已被視為病患的基本人權。
健保局醫務管理處科長李純馥指出,該局自民國八十七年七月起將癌末病人住院安寧療護納入試辦範圍,之後又把運動神經元疾病也納入,主要是使用現代醫療科技,這類病人到疾病晚期也難以治癒,與其在生命末期仍接受呼吸器治療、插管急救等,不如安詳地往生。
病人接受安寧療護,因減少非必要的醫療介入,使醫療支出相對低,為此,健保局最近和醫界各相關醫學會討論後,把安寧療護由試辦跨入正式給付,且擴及非癌症疾病,包括老年失智、大腦病變(如中風、巴金森氏症)、心臟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病、嚴重肺纖維化、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腎衰竭末期等病患,均可選擇接受安寧療護,住院每天定額給付四千九百三十元,安寧居家療護則給付醫師訪視費、護理訪視費等。
多年來致力推動安寧療護的台北縣雙和醫院副院長賴允亮,認為健保局把老年失智等末期病患也能選擇緩和醫療,「是安寧療護進入新的紀元」,他強調,任何人都可能因病而死,而癌症只占所有病死者的四分之一,醫師或家屬都應接受病人臨終的事實,不必做無謂的用藥與治療。
賴允亮指出,目前全台有近六十家醫院設置安寧病房,總床數雖只有五百多床,可能不敷所需;但只要好好運用安寧居家照護,患者就可如願在家庭及親人的陪伴下往生,即使在臨終前住院,也能獲得醫療團隊給予完整的身、心、靈的關懷,達到生死兩相安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