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莫拉克水災發生至今已第十二天,在這段時間內,受到天翻地覆之感撞擊的,其實並不只是當場死亡,或隨後救治不及的一百多位意外罹難者而已。整個事件的直接間接相關人士,如受傷者、家人親友、同學、同事及學校與老師、救難人士,乃至台灣無數個家庭與個人,亦無不多多少少生活於恍如惡夢的不真實世界之中。
此時他們最需要的,除了國家政府的各項救助與善心人士的金錢及實質幫助之提供外;在復原路上,另一個不可或缺的介入,便是心理與心靈輔導。雖說人生難逃生老病死,但災難之降臨,愈是使人措手不及時,其對當事人所造成之打擊也就愈大,而復原所需介入的時間及處理深度,亦隨之增長。
本次事件即屬此例,是所謂的「非預期」、「創傷事件」。因此,本文目的即在簡要說明對此類意外事件所造成的「創傷症候群」的處理原則,供需要者參考。
首先,對創傷症候群壓力疾患的定義,依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DSM-IV-R)的說明是:意指當事人被迫經驗或目擊涉及傷亡,造成恐懼、無助經驗的一項或多項事件;使當事人情不自禁會讓痛苦回憶闖入腦海或形成惡夢,並因此產生逃避、疏離、悲觀等現象:從而出現易怒、難以入睡、過分警覺等反應持續超過一個月、少於三個月或更久者(有延遲反應之可能)。
依此定義,可知很多人都還處於「驚嚇過渡期」。 對這些人要求他們「節哀順變」或「忘掉過去、瞻望未來」都是無效之策。最好的做法,應是迅速組織復原團體(大人、小孩分開),每天定期有一段聚會時間,並於此時間內,進行與悲傷輔導有關的活動體驗:
像是做放鬆練習加上「快速眼動去敏感法(EMDR)」的做法,來削減當事人腦海中揮之不去的可怕影像;用拼貼黏土或照片說故事的方式來對逝者說再見;以及安排設計宗教性之活動(禱告、唱頌、迴向、抄經、許願等),來讓當事人完成對這件事、某個人的未盡事務的歉疚心之表白。
(作者為南華大學生死系教授 何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