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莫拉克颱風造成南部嚴重災害,內政部社會司昨天表示,已擬妥災害慰助金方案,死亡慰助一百萬元、重傷者二十五萬元;房屋毀損者每人慰助三萬元,每戶最多補助十五萬元。
內政部官員指出,相關死亡、重傷與失蹤者的認定,家屬必須向各地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登記、統計後,經地方政府認定沒有疑義者,三天內發放完成;如果認定有疑義,也應於一個月內完成慰助事宜。
房屋毀損安遷慰助部分,只要是房屋毀損不堪居住,每人可以獲得三萬元慰助,每戶以五人為限,也就是每戶最多慰助十五萬元。地方政府應於兩周內完成勘災作業,並於一個月內完成慰助經費的發放。
房屋淹水受損部分,由經濟部所訂定的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辦理,並授權地方政府以五十公分為基準,核發適度金額,目前金額未定。
由於這次災情慘重,日後可能有罹難者屍體遍尋無著情況,檢方昨天表示,若搜救無著,檢察官經適當調查足認因「八八」水災往生者,家屬得向檢察官聲請逕開死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