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入獄3年和苦役 軍政府特別減輕 呼籲外國勿插手 闖禍美國男子判7年苦役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緬甸民主象徵翁山蘇姬受到國際譴責的案件十一日審判終結,軍政府監獄法庭判決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名成立,最後判十八個月軟禁。正如反對派和外界所預料,她將無法參加預定明年舉行的多黨制全國大選。
緬甸內政部長毛歐指出,法院原先判翁山蘇姬入獄三年和苦役,但軍政府領導人特別簽署減輕刑罰,讓六十四歲身體虛弱的翁山蘇姬只需居家軟禁一年半。
分析家指出,軍政府將翁山蘇姬處以輕刑,並將刑期減半的主要用意是「塑造寬大為懷形象」,同時安撫部分亞洲國家。香港大學緬甸專家赫里戴伊表示:「軍政府認為,此一判決結果可望獲得多數亞洲國家勉強接受。」
這項裁定,意味著翁山蘇姬在鐵腕統治的軍政府承諾明年舉辦多黨選舉之時,仍在監禁狀態。由於緬甸軍政府不承認翁山蘇姬領導的「國家民主聯盟」在上次一九九○年的民主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過去二十年間,翁山蘇姬有十四年遭監禁。
事緣今年五月,五十四歲的美國人耶托游泳潛入翁山蘇姬被當局軟禁的家中,翁山蘇姬和兩名女傭遂被控告違反當局的軟禁令。
在十一日的宣判中,法院判處耶托七年苦役,包括觸犯安全法、違反移民法和在禁區遊泳罪名成立,但不清楚有關刑罰是連接還是同步執行。
官員和目擊者說,安全部隊封鎖監獄周圍區域,軍政府允許仰光所有外國使館的外交官和當地記者進入法庭聆聽宣判。
之前法院曾多次延後判決,指需要時間研究「法律細節」的問題。也有分析認為,緬甸當局可能亦擔心案件會觸發巨大的社會反響。警告支持者勿挑事端緬甸官方報章在十一日發表的評論中,警告翁山蘇姬的支持者不要挑起事端,又呼籲外國不要插手緬甸事務。
批評者指控軍政府利用此案為藉口,將翁山蘇姬繼續關到二○一○年大選時,尤其是這些指控就在她先前軟禁刑期即將結束幾天前提出。
國際譴責軍政府對翁山蘇姬的審訊,目前正對緬甸實施經濟制裁的美國和歐盟,在翁山蘇姬被定罪後,可能會擴大他們的制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