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所說的藏教與通教,非真修佛之相好;要證得個中道理,方能具足法身、報身、應化身之佛身。如:《法華經》上說:「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微妙淨法身,具相三十二。」(註)
又如《法華經》中,佛為二乘人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讓二乘人亦能契入中道,即是授與八相成道。(《法華經》說:「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譬如獲得明鏡,萬種形像能於鏡中顯現。大乘人證得中道,亦是無所不現;大乘之法身相,名為真相。
《淨名經》(維摩經)說:「已捨世間所有相好。」這是從大乘菩薩的立場說的。轉輪聖王、魔羅(魔王),具有世間的相好莊嚴,皆是虛妄,故說「已捨」。在中道的明鏡中,本無世間諸相;但無(空)相而有相者,美醜由它,多少隨緣,普現色身,即是真相也。
*別、圓教之法身現相
《無量壽觀經》說:「阿彌陀佛八萬四千相,一一相具八萬四千好。」《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華嚴經》皆說:「相為大相海;好為小相海。」既說相海,豈局限在三十二相呢?因為緣不同,多少會有差別。此真實之相,為別教、圓教兩道品所含攝,其意義從中可知。
當知,六度之助道品,含攝諸善法,是無量無邊的。以上列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六通、三明、四無礙辯、陀羅尼、三十二相等含攝的情形。助道品,尚且有如是修道的助益,何況是正道呢?
(第七助道品竟)
註:
1.此句出自《法華經‧提婆達多品》第十二。罪福相,謂十法界一切因緣果報之相。佛於此十界差別之相,悉皆遍照。遍照了知等同法界、虛空,此為佛之報身。深達實相之智體,本來微妙清淨,此為佛之法身;相好莊嚴,此為佛之應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