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法官做出釋字六六四號解釋,認家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關逃學、逃家少年得送感化的規定違憲。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說,已函請各少年收容機構著手理相關處遇作業。
黃世銘表示,目前因逃學或逃家而被收容於各地少年觀護所少年有三十六人,另因相同情形而被交付執行感化教育的少年約八十人,分布在桃園少年輔育院、彰化少年輔育院、誠正中學,他們均將因這項釋憲案而獲得適當處遇。
有媒體報導,「有感化院,只是度日等死」。黃世銘指出,這種說法誇大,與實際情況差很多。他說,法務部現有少年矯正機關包括兩所少年輔育院、所矯正學校及兩所少年觀護所,另有十六所與監獄、看守所、戒治所丘署辦公的少年觀護所,這是人力不足,不得已的措施。
他說,為強化收容少年教育,法務部除規畫一般通識教育課程外,另安排技藝訓練及專案課程,如汽車修護、美容、美髮、園藝治療、管樂隊、舞蹈班、吉他班、陶藝班、扯鈴、西畫、讀書會等,並協助少年銜接學校教育以取得學籍,為少年最佳處遇盡心盡力。
黃世銘強調,法務部期待少年收容,以社區處遇取代機構性處遇,藉由家庭、學校功能提升,減少少年偏差行為,以保護少年身心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