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研修學院 最快96年招生
教育部公布實施「宗教研修學院」設立標準,並且開始受理申請設立,教育部高教司司長陳德華指出,現有許多佛學院、神學院只要符合條件,都有機會登記立案並頒授學位 。
根據私立學校法第八條第一項,私立大學校院或宗教法人為培養神職人員及宗教人才,並授予宗教學位者,應依相關法規向教育部申請,經核准後設立宗教研修學院。因此,教育部配合增訂宗教研修學院設立標準,開放宗教教義研修機構可以宗教法人申請設立宗教研修學院,最快在九十六學年度可以立案招生。
陳德華說明,一般私立大學校院附設宗教研修學院,將納入全校的總量管制,若非屬一般大學而是獨立設置的宗教研修學院,將另依宗教法人申請籌設宗教研修學院的最低標準及審核依據明確規範。
神學院以培養神職人員為重
多年來未被政府承認的神學院、佛學院,現在已有機會申請立案並頒授學位,但輔大宗教系主任、宗教所所長黃懷秋表示,各種宗教團體對此反應不一,因為符合教育部規定設立的宗教學院,未必能夠培育宗教團體最需要的專職人員。
黃懷秋以輔大神學院為例指出,輔大神學院對教育部公布可以申請設立宗教研修學院,並沒有積極回應,因為當初設立神學院是為了培養教會的神職人員,如果現在為了配合教育部規定,造成在教師身分與學生管理上都受到限制,那就失去設立神學院的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