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北縣消保官日前驗出北縣三家速食業者炸油內含砷,業者對北縣檢驗結果有疑義,行政院消保會昨天邀集衛生署及台北縣政府代表研商,決議本次北縣府檢測結果才有法定效力,速食業者自行檢測結果僅供參考,若業者有異議,應於二十三日前向北縣府申請複驗。
台北縣政府法制局長陳坤榮表示,若業者提出複驗申請,會將樣品交由台美以外的第三公正檢驗單位複驗,但為避免事件複雜化,不會接受業者要求,將其自行檢測的炸油樣品一併送檢。
陳坤榮表示,麥當勞自行檢測結果未驗出砷,只是代表其後續已對炸油品質進行改善,並不代表其炸油從過去至現在均合格
;他強調,若二十三日業者未提出複驗申請,將移請北縣衛生局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業者處以最高三十萬元罰金。
衛生署副署長宋晏仁指出,衛生署已公布酸價數值二點零為油品檢測基準,至七月八日共抽查一千五百八十家速食店用油,其中一千四百七十一件合格,一百零九件酸價過高,已要求廠商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