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媒體與學術單位關注雲嘉地區養殖戶,及一般農田鑿井超抽地下水,會危及高鐵行車安全,筆者也不會警覺到表兄在住家旁,鑿深井灌溉農田的行徑,在距這口新井約三百公尺處,他早已鑿了一口深井了,等於是一筆農地鑿了兩口井,難怪二層樓的房子一直下陷,去年颱風來襲時,雨水還倒灌到屋裡,這是建屋二十多年來首次倒灌,印證地層下陷是漸進的。
雲林縣沿海地區地層嚴重下陷,每逢颱風或下大雨就成水鄉澤國,此一問題已不是新聞,但中央及地方政府始終拿不出禁止農漁民盜取國家水資源的辦法。
雲林縣雖設有嘉南農田水利會,但毫無功能,充其量只是政黨派系選票的禁臠,實在是悲哀與諷刺。更離譜的是,三十年前農民每年按時繳交灌溉水利費,但在一水難求的現況下,還須自費買水,等於一條牛剝兩層皮,這種水利會有何存在的意義?
口湖、四湖鄉的墳墓不是也經常泡在水中嗎?民眾清明節掃墓必須涉水而行。
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政府長期執政無能,害慘了老百姓,恐怕高鐵未來也會成為「危鐵」,到時再來追究責任又有何用?
近日報載,行政院已將雲林縣口湖鄉列為長住(long stay)計畫發展觀光的地區,但筆者憂慮,會不會重蹈日本人中村夫婦埔里長住失敗的覆轍,讓觀光客欣賞口湖鄉髒亂及水鄉澤國的景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