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天零時,包括東森S台與龍祥電影台等七家未能換照的有線電視,已從螢幕上消失,各地系統台也不得播出未領有合法執照的衛星頻道訊號。新聞局廣電處強調,如發現有違規事實,頻道商可處以三十萬元至三百萬元罰款,並可按次連續處分 ;而系統台則按次連續處以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款。
新聞局昨天以限時雙掛號,通知包括東森新聞S台與龍祥電影台在內、不予換照的七家衛星頻道商,自明日零時起「不得再有經營事實」,而且各地系統台也不得播出未領有合法執照的衛星頻道訊號。
行政院長謝長廷昨天表示,新聞局撤銷部分衛星電視台執照,其實依民意的反映,應吊銷執照的還不只是這幾家,但考慮到新聞媒體與政府的關係,因此新聞局已做了相當的「自制」,希望社會能有所了解。
他指出,本來按審議委員的意見,是要更大幅度的撤照,但政府考慮政府與媒體關係,已做了相當自制。他說,制度可能有所爭議,但現在法律規定如此,新聞局如不管反而瀆職、怠忽職守。
而通過審查准予換照的頻道業者,昨天下午統一換照,只要繳付五千元的證照費,即可領到新的執照。境內衛星頻道的執照期限仍為六年,至於境外衛星的執照期限,則依各境外衛星與國內頻道代理商的合約期限為基準,但最多以六年為限。
不過,即使是過關的有線電視台,新聞局也將採取「留校查看」,如果未訂定自律公約,三個月後還可能被刷下。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這是選舉考量,新聞局透過公權力綁架媒體,以年底「輔選績效」做為年底換照的依據。
而親民黨立委李永萍則痛批新聞局藉有線電視換照,拿新聞台開刀,就是為了對民進黨在年底縣市長選舉,進行損害控管,進行損害控管,避免新聞台「水果登陸」與「南部水患」的報導,持續對執政黨在南部選情雪上加霜。
台北市馬英九則是指出,新聞局以執照審核來管制媒體的報導內容,其實與新聞管制只有一線之隔,一定要慎重。他說,新聞局撤銷電視台執照的方式,如果繼續做下去的話,可能會讓民主倒退。
他認為,媒體亂象確實被民眾詬病,但這要媒體自律及民間團體來推動,政府機構要介入的話,也要注意到受管制單位(媒體)的情況及掌握,不要使得員工權益受到影響。
東森電視台昨天召開記者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暫停處分」,除了聲請停止執行停播處分外,也呼籲新聞局給予三個月處分的緩衝期,好讓東森新聞S台爭取時間,妥善處理因為停播所衍生的各方面問題,以免影響員工和收視戶以及業者的權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張瓊文表示,全案已完成分案,法官會盡速裁定。不過,即便法院做出停止停播執行的處分,也必須在新聞局未提抗告的情況下,才有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