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天下午宣布,經過和大陸協商,確定第三次江陳會達成的三項協議,在昨天正式生效。但陸委會強調,兩岸互免稅收的部分,由於立法院尚未通過修法,暫時不會執行。
第三次江陳會達成的協議包括「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空運補充協議」和「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依照協議條文,三項協議從四月二十六日簽署日起算,必須在六十天內生效。
「空運補充協議」規範兩岸包機直航改為定期航班,據了解,由於班機航線分配及票價尚未確定,首航時間應該在八月中、下旬。至於空運協議中兩岸「互免稅費」的規定,劉德勳表示,執行互免稅費需要條改兩岸條例,但立法院上會期並未完成修法,我方暫時無法給予大陸航空公司免除稅費的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