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竹訊】「新竹市長林政則處罰新竹市長林政則兩萬元」,新竹市環保局昨天開出一張罰單,開單的是林政則,被罰的也是林政則,原因是工程圍籬沒有依規定妥善圍好,經勸導仍未在期限內改善。
負責執行開罰的環保局第二科科長黃秉瑜表示,依規定,營建工程做到那裡,圍籬就要圍到那裡,可是位在關新路上的地基、排水改善工程,被巡查員發現沒有搭好圍籬,只拉起黃色警戒線。
她指出,由於巡查員口頭告知、兩次發文都沒有改善,加上有民眾投書到環保署,因此儘管業主是市政府,還是開了市政府罰市政府的先例。
他說,因為市長是市府的法定代理人,裁處書上,處分人是林政則、被處分人也是林政則,形成自己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