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全國倒數第二,這對境內擁有五座水庫的苗栗縣來說,極為諷刺,如今中央不但不解決水庫為地方帶來的困境,還要蓋第六座水庫(天花湖水庫),決策令人不解。
苗栗縣目前有大埔、永和山、明德、鯉魚潭與劍潭五座水庫,總集水區水源保護區面積,約占全縣總面積百分之十七點一,比例高居全國之冠,水庫設置地因受到水質水源水量的管制,周邊土地基本上是被限制(禁止)使用的,也就是被限制開發與買賣,限縮了地方的開發與發展。
而且,也忽略水庫周邊鄉鎮的水源提供,而以外縣市為主要水源提供對象,例如鯉魚潭水庫目前的供水以供給大台中地區為主,對水庫周邊的通霄鎮,卻未履行當初設置水庫每天供應二十萬噸水的承諾,通霄又是地下水禁制區,居民長期被迫養成鑿井用水習慣,導致自來水供給普及率與使用率偏低。加上缺乏長期的經營願景,等於是「取之於地方,糟蹋於地方」,再多的水庫都只是在耗損地方。
其次,中央興建水庫除了罔顧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限制開發),有的土地更是以低補償,或沒有辦理徵收而取得,難免給人「占地為王」的疑慮。
中央選擇苗栗興建這麼多水庫,好山好水是因素之一,但如果水庫對地方發展沒幫助,反阻遏地方發展觀光,空有好山好水,尤其苗栗縣政府近年來的工商發展屢獲佳績,空有水庫,卻無法滿足工商用水,更是讓人感慨、無奈。
因此,筆者主張,一、中央必須就目前五座水庫,有關土地徵收、地方補償回饋、水量供給、管理經營願景與發展水庫觀光可能性等,做總體檢;二、中央必須逐年編列預算,協助完成農業灌溉設施;三、中央必須慎重看待台灣的水庫文化,傾聽地方心聲;四、就實際需求檢討興建苗栗天花湖水庫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此外,筆者認為,中央應評估台灣水庫依性質與地域民情,發展成多元的水庫文化,譬如苗栗是閩、客、原住民、新住民共居,多采多姿的文化屬性可與水庫結合,發展成活潑而多樣的水庫觀光旅遊文化,否則,苗栗縣承載了五至六座的水庫占地,卻又讓地方承受了數十年的委屈。
筆者相信,台灣水庫文化是深層而全面的問題,台灣其他擁有水庫的縣市,多少也會面臨同樣困境,籲請中央須作全面檢討,免得愈蓋地方愈鬱卒。
邱紹俊(苗縣通霄/縣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