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修正保險法第一零七條,限縮兒童保單喪葬費用,十五歲以下兒童保單被保險人死亡,加計利息之後退回保費,十五歲以上理賠視同一般保單,新法上路之後不溯及既往。
有關兒童保單引發道德風險引起各界關切,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審查保險法第一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立委對於是否廢止兒童死亡保單意見不同,羅淑蕾則認為廢除兒童保單是因噎廢食,楊瓊瓔也表示堅決反對全面廢除兒童保單。
經過朝野協商後,基於勞保條例從十五歲開始投保,義務教育也是到十五歲,決議未滿十五歲以上保險人死亡,加計利息之後退回保險費,十五歲以上兒童保單被保險人死亡按照保單理賠。保險法第一零七條有關心神喪失者,喪葬費用則理賠財政部法定喪葬費用一半,以目前規定一百一十一萬元來說就是五十五萬五千元 。